close

image_book.jpg

我一直覺得,幽默是智慧最高的境界。

 

真正的幽默可不是只有自嘲而已。能自嘲的人,大部分都是自信的人,相信自己這個特質完美無缺到只有自己可以嘲弄而已;能自嘲的人,也都是自謙的人,因為實力足夠不需要無謂的虛榮來滿足自己。

 

好吧,我太嚴肅了,談幽默的書不應該這麼矯揉的。這次,我決定用一點王聰威的方式談他的隨筆集《作家日常》:輕鬆詼諧的方式,想說什麼就說什麼,讓讀者有時捧腹大笑的認同點頭,有時重複看某個段落,想參透幽默後面更深的寓意。(不用寫到最後我也知道我做不到,但總之有夢最美,希望相隨囉。)

 

我讀〈那些作家教我的事〉

因為王聰威,因為他寫〈那些作家教我的事〉,我們得以窺探一些知名作家的日常。比如陳芳明是笑點很低的人,李昂從一而終的大姐風範,許悔之對品味的追求,當然一定要提一下,在這輯裡最後出現的廖咸浩教授,真的就是教授平常的樣子啊。寫作就是對生活的觀察是老生常談了,但別的作家看到的可能是溫柔,是殘酷,或者是溫柔的殘酷,但王聰威總能以他的機智看出別人的慧黠之處,我甚至對這些作家如此「可愛」的形象有點保留,或許他們是在王聰威的眼裡才有這些形象的。

 

王聰威對我來說就是遙不可及的作家,因此我看他在此輯裡寫些他欽佩的文壇前輩時,就像我在看他的書當下一樣,感受到自己的微不足道。但這樣的比喻顯然也不太恰當,畢竟在我看來,王聰威絕對有資格與他提到的陳芳明、林文義等作家同為名作家之流,而我則完全是文學圈以外的人,只是唸的科系裡面剛好有「文學」二字,然後暑假期間看一些自己想看的文學時,還被同事問:你看這個可以賺錢嗎?

 

我讀〈作家名利場〉

是啊,文學真的是跟賺錢扯不上什麼邊。〈作家名利場〉提到了作家如何生存的問題,基本上光靠純寫作事很難生存下去的。寫字的人或多或少都曾經夢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為作家或出書吧,我可能有幻想過,但也從未在「我的志願」把作家列為考慮。(我現在也想不起來我都寫什麼了,可能我可愛的老師們從來都沒有出過這種芭樂題目給我吧)

 

慢慢的,讀了一些文學,就知道自己離那樣的狀態及門檻是愈來愈遠了,最大原因當然是因為不夠努力,但也明白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得到的。當然文學獎仍是值得一試的,畢竟在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是沒有什麼好失去的。如果有一天準備好了(甚至還沒準備好的時候),我也想要體驗那種「想要得獎,想要打敗別人,想要被看見,想要看決審記錄知道別人怎麼讀自己的作品,而且認認真真地喜歡或討厭自己的東西」(頁81)。

 

我讀〈不讀書的日常〉

這章王聰威寫他不讀書的時候,喜歡做什麼。本來就是他細碎的日常,我也沒太在意。直到發現他的每一篇的起手式:「我喜歡逛市場。」「我喜歡搭捷運」「我喜歡……」

 

嘿,不就是那些年我們在教室裡玩的那些嗎?老師或某個人開了頭:「我喜歡…」「我記得……」「我希望……」然後,在有限的時間裡,我們書寫心底無限的想望。記得當年老師曾說:「當天大的自由來到你面前時,你會怎麼做?」如今我明白,在那樣不自由的體制裡,我們玩的都是真正的自由。離開那裡,時間也把一部份真實的自由冰封在那裡了,如今我很少真正感受到自由了,想的寫的,都是被困住的自己,但想想,能這樣自由地寫困住的自己,也是一種自由吧。

 

我喜歡我曾經那麼自由。我喜歡我還記得那些自由。

 

我讀〈略讀生活〉

這章王聰威寫他讀書的日常。每個人有自己讀書的習慣,以及談書的方法。這章的王聰威就比較像作家王聰威了,不若前幾章的妙語如珠,也不像接下來〈遇見孩子氣的我〉的少年無恃。

 

他在這章形容作家陳寧:「她不寫令人覺得吃力的文章,不寫張牙舞爪炫耀博學多聞的論理知識,不用僻詞典故與讀者的眼睛腦子打架。」

王聰威在這本書裡帶給我的感覺,就是他眼中的陳寧。

 

我讀〈遇見孩子氣的我〉

這章的故事基本上我已經在文學獎的講座聽王聰威講過一輪了,包括他因為沉迷於布袋戲還投四句聯給《雲州大儒俠》(結果過幾天要念那些句子的主角就被賜死了);投了兩篇八百字給副刊沒中(卻懷疑是讀雄女的姑姑字太醜);雄中雄女聯合露營慘痛的經驗;當然還有台大男宿的荒唐事。這些當然都是我不曾也沒有機會體驗過的,聽王聰威講過一次,再看他寫一次(希望他以後還有別的故事),是一種不會心生嚮往但有種「原來別人的人生這麼有趣啊」的感覺。

 

作家本就是講故事的人,但能把故事講得這麼有趣的人,除了王聰威,也沒有別人了。

(圖片來源:anobii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安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